人性殘忍-心靈雞湯
20世紀40年代,曹禺的寫實劇作《日出》發(fā)表:孤苦伶仃的貧女“小東西”被黑道老大金八逼奸,幸得交際花陳白露仗義援手;又被旅館茶房福升出賣,送入虎口,墮入煙花。第三幕在妓院,小東西絕望無助,跪下來叫了聲:“爸爸!”想必是這少女在世上唯一可以信賴的人,只是這人或死或是遠在天邊,反正在眼前已無能為力。如果已死,她這一聲就是立意追隨;如果未死而在他方,這一聲就是訣別。在這聲悲凄的呼喚之后,小東西放棄掙扎,孤零零地吊死在臺上。硬著心腸的導演使高潮停格,直到小東西腳上的一只鞋子悄然落下……
另一使我驚詫難安的是電影《在黑暗中跳舞》。將近失明的女主角拼命工作存錢,為的是她遺傳有目疾的可憐的獨子。存夠了一筆可供手術的費用,不幸被歹徒偷去,護雛心切的女子沿蹤跡尋來,奪回了錢,情急之下殺死了歹徒。在“情”與“理”她這是自衛(wèi)殺人;而在“法”卻是冷酷的殺人者死,女子被判絞刑。她的習慣是在緊張時以唱歌來舒緩。就在法警們也都心生悲憫,所有的觀眾都在盼望著能有法外施恩之際,那人為的無情無理的“法律”仍在冷冷進行。女人唱著歌走向刑臺,等著等著,直等到電話鈴響,執(zhí)行指令下達,最后一縷希望破滅,她被處決。導演的手法一如《日出》,是他讓那可憐的死者停格在觀眾的眼前……
劇作的意識是什么?編劇和導演所要昭示給世人的是———人性殘忍。
人類文明進步迄今,殘忍的人性迄未提升,人為的永難周延的法律,如果不能保障弱勢、兼顧情理,那也能算是可行的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