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年兩個“窗戶安全日”-新知探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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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兩個“窗戶安全日”-新知探索

每年的6月6日和12月12日,是新加坡法定的“窗戶安全日”。這兩天,業(yè)主或者租戶要檢查自家窗戶是否安全,玻璃會不會墜落。如果不檢查,出了問題,就觸犯了新加坡的《窗戶安全法》。
  
  新加坡土地有限,80%的當地人只好選擇“向上發(fā)展”,住進了高層公寓。居民樓越來越高,隨之經常發(fā)生的高空墜物就成了“現代化殺手”,其中尤以損壞或老化的窗戶框或窗戶玻璃墜落最為致命。據統(tǒng)計,2000年新加坡發(fā)生了19起墜窗事件,到2003年年底就增加到106起。事故密集發(fā)生時,一星期內發(fā)生了3起。經過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,發(fā)現問題主要出在施工方安裝窗戶不當,或業(yè)主對窗戶缺乏檢查和維修。于是,新加坡政府2005年頒布并實施了《窗戶安全法》,有關部門也采取具體的措施,強制業(yè)主對窗戶進行檢查和維修。
  
  這部法律對“窗戶安全”的規(guī)定非常細。比如,窗戶的鋁制鉚釘都要更換成不銹鋼鉚釘,業(yè)主必須定期檢查窗戶上的螺絲是否松動,必須定期清掃推拉式窗戶的滑軌等。政府在相關網站上制作了生動形象的宣傳視頻,告訴民眾墜窗的危害,以及對不同種類窗戶的維護方法。
  
  新加坡向來以“重典”聞名,《窗戶安全法》的量刑也頗重:如果窗戶因缺乏維修和保養(yǎng)而墜落,相關責任人將面臨高達1萬新元(1新元約合5。10元人民幣)的罰款,或最長1年的監(jiān)禁,或兩者并罰。如果墜落的外開式窗戶被發(fā)現仍使用鋁制鉚釘,而不是不銹鋼鉚釘,另罰5000新元,或者最長監(jiān)禁6個月。截至2011年6月,新加坡共有165名業(yè)主因為沒有更換鋁制鉚釘而被起訴或罰款,罰款數額介于500新元至2000新元之間。
  
  有了法律,并非就可以高枕無憂。自2004年以來,當地居民因墜落窗戶致傷的仍有5例;2008年,又有44扇窗戶從高層建筑墜落;到2009年,這一數字上升到71扇。媒體把這些事件歸因于民眾的窗戶安全意識淡薄,為了強化安全意識,新加坡政府2009年又推出了“窗戶安全日”。
  
  每年到了規(guī)定的兩個“窗戶安全日”,新加坡民眾除了自覺地檢查窗戶是否安全,還要對其進行適當的維護。在設定安全日時,政府也是費了一番心思,這兩個“窗戶安全日”分別靠近當地兩個重大節(jié)日—馬來人的開齋節(jié)和華人的新年。因此,很多人家在檢查窗戶時,順帶也會整理一下屋子。